交易量排名的加密货币交易所- 加密货币所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机关本级2026年单位预算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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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桂发〔2018〕26号)、《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进一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办发〔2016〕6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财办〔2017〕6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切实抓好专项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进一步规范预决算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桂财预〔2022〕168号)等精神,以及《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厅本级及厅属单位2026年部门预算的批复》(桂农厅函〔2026〕118号)有关要求,现将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本级2026年单位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予以公布。
(一)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厅发〔2024〕42号),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把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主要职责是: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以乡村振兴为重心的全区“三农”工作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重大举措。组织开展全区农业农村改革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
2.负责提出全区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有关地方立法项目的建议,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3.统筹推动发展全区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4.负责全区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拟订深化全区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5.负责巩固拓展全区脱贫攻坚成果有关工作。牵头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组织拟订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重点地区帮扶政策,组织开展粤桂东西部协作、定点帮扶、社会帮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过渡期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相关考核评估工作,研究提出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相关资金、东部地区帮扶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并指导、监督资金使用,推动乡村帮扶产业发展。承担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常态化帮扶有关工作,构建长效帮扶机制。
6.负责指导全区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推动延长农产品产业链。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7.负责全区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全区粮食等农产品生产,推进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远洋渔业管理和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参与国家渔业维权护渔。
8.负责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提出技术性贸易措施建议。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参与制定广西特色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全区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9.负责全区耕地、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10.负责全区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拟订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拟订种业振兴政策并组织实施。执行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制定相关地方标准并按规定发布。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行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11.负责全区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区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12.负责全区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组织编制广西农业投资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承担中央农业投资建设项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3.负责组织拟订全区农业农村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农业农村科技进步,推动全区农业农村科技体制改革和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应用基础及前沿技术研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生产加工审批、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4.指导全区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全区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高素质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5.牵头开展全区农业对外合作工作。牵头拟订全区农业对外开放的发展战略和对策。承办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技术交流合作,参与拟订广西农业对外援助政策,承担实施有关农业援外及援桂项目。
16.牵头负责全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综合执法、海洋与渔业执法工作。
(一)内设机构情况。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三定方案”,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是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厅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加挂自治区乡村振兴局牌子。目前,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共有内设机构27个,具体包括:办公室、人事处、法规处(行政审批办公室)、政策与改革处、发展规划处、计划财务处、种植业管理处(农药管理处)、畜牧兽医处、渔业渔政管理处、乡村产业发展处(农产品加工指导处)、乡村建设促进处、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帮扶处、区域协作促进处(自治区革命老区工作办公室)、监督检查处、市场与信息化处、对外交流合作处、科学技术处(自治区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农垦处、种业管理处、农业机械化管理处、农田建设管理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工作处27个职能处室。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本级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2026年总收入35310.13万元,总支出35310.13万元(不含财政拨款上年未列支结转收支数)。总收入较上年增加506.31万元,增长1.45%,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机关事业单位年度增人增资,相应增加工资、津贴补贴和相关社保经费;二是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及年度项目计划,增加2026年度拟实施项目资金。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本级2026年总收入35310.13万元,较上年增长506.31万元,增长1.45%,主要原因同“单位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单位收入主要包括: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5270.13万元,同比增长550.26万元,增长1.5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及年度项目计划,增加2026年度拟实施项目资金。
(五)其他收入40万元,同比增长40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将总工会拨付的技能竞赛经费纳入预算管理。
(六)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同比减少83.95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6年度没有上年结转资金。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本级2026年总支出35310.13万元,较上年增长506.31万元,增长1.45%,主要原因同“单位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单位支出主要包括:
205教育支出类科目支出1357.24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3.84%,同比减少144.42万元,下降9.62%。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资金统筹安排,减少培训支出。
206科学技术支出类科目支出6923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19.61%,同比增加1227万元,增长21.5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6年新增项目资金投入,具体包括:一是广西科技基地和人才专项(农业领域)新增经费916万元;二是农业科技项目管理经费新增280万元;三是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测算经费新增30万元。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科目支出1652.89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4.68%,同比减少42.52万元,下降2.51%。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基数调整。
210卫生健康支出类科目支出291.36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0.83%,同比增加3.57万元,增加1.2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年度增人增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总额增加,按比例计提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相应增加。
213农林水支出类科目支出24613.16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69.71%,同比减少543.11万元,下降2.16%。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贯彻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资金统筹安排;二是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和年度预算安排,合理压减项目经费支出。
221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472.48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1.33%,同比增加5.79万元,增长1.2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年度增人增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总额增加,按比例计提的住房公积金支出相应增加。
1.基本支出预算。基本支出预算7321.20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20.73%,同比增加53.72万元,增长0.74%。其中:
(1)人员经费预算6199.8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4.68%,同比增加8.4万元,增长0.1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年度增人增资,相应增加工资、津贴补贴和相关社保经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预算5245.1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1.64%,同比增加59.25万元,增加1.1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年度增人增资,相应增加工资、津贴补贴和相关社保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954.7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3.04%,同比减少50.86万元,下降5.06%,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抚恤金减少。
(2)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121.3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5.32%,同比增加45.33万元,增长4.2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增加,相应增加定额公用经费。其中: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预算211.43万元,占公用经费预算18.85%,具体用于离退休公用支出、食堂运转经费、残疾人保障金等支出。
2.项目支出预算。项目支出预算27988.93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79.27%,同比增长452.59万元,增长1.6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及年度项目计划,增加2026年度拟实施项目资金。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本级严格按照自治区财政厅下达的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控制数编制预算,未超预算安排,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26.78万元,同口径比2025年减少89.98万元,下降21.59%,具体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2026年预算安排171万元,比上年减少58.8万元,下降25.59%,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工作需求安排出国团组预算,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控制团组数量及经费开支。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6年预算安排138.89万元,比上年减少10.22万元,下降6.85%,其中: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6年预算安排110.89万元,比上年减少10.22万元,下降8.44%,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合理统筹公务用车安排,降低运行维护成本。
(三)公务接待费2026年预算安排16.9万元,比上年减少20.95万元,下降55.35%,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2026年项目支出不再安排公务接待费。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本级2026年运行经费主要包括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本级机构运转所需经费,主要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6年运行经费预算1121.37万元,较上年增加45.33万元,增长4.2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增加,相应增加公用经费。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本级2026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11281.89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1262.90万元、服务类采购10018.99万元。较上年增加2643.17万元,增长30.60%,增长的主要原因: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年度项目计划安排,农产品质量安全项目增加1507万元,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目增加802万元。
(一)公务用车情况。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本级车辆编制数为24辆,实有在编数21辆,其中:厅级干部实物保障用车1辆,机要通讯和应急用车6辆,执法执勤用车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6辆。
(二)新增“三项资产”情况。2026年新增资产28万元,主要为新增公务用车。增长的主要原因:根据公务用车管理规定报废旧车后,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核定我厅申请购买1辆新车。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2026年自治区本级预算项目支出均全部纳入绩效管理,均设置绩效目标,涉及自治区本级项目22个,预算资金27988.93万元;自治区对下转移支付资金项目21个,预算资金486999.41万元(不含粮食生产激励金11000万元和农业防灾减灾应急储备金1000万元)。其中,自治区对下转移支付资金“粮食生产激励资金”由于粮食生产激励资金需依据上年度各县(市、区)粮食生产综合评价评分结果进行确定,需待统计部门明确上年度粮食生产数据,并于第二年上半年按程序组织开展粮食生产综合评价后,才能确定激励县名单、激励金额和项目绩效目标;“农业防灾减灾应急储备金”需根据各地发生的农业自然灾害情况,经核查灾损后综合测算各地救灾需要后,才能确定受灾项目县名单、资金安排和项目绩效目标。上述2个项目待资金分配后确定绩效目标。
中央对下转移支付资金项目34个,预算资金493368.06万元,因中央暂未下达绩效目标,本次预算暂不公开相关项目绩效目标与指标,其余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单位预算公开表。
1.通过支持约68项(农业领域)广西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其中设立糖料蔗生物育种、机械化专项2个;重大专项30个;面上项目36个),聚焦糖料蔗生物育种、耕地地力提升、农产品加工等关键方向,实现突破制约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共性技术瓶颈,培育产业发展新动能。
2.通过支持约19项县域特色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强链项目,采取“一业一团”“研用推一体化”模式,为19个县域提供“一对一”全产业链技术服务,形成19份县域重点产业链技术需求清单与集成解决方案,强化县域综合创新能力。
3.通过委托核查服务,发现并处理5项农业领域科技计划失信项目,规范和加强广西科技计划项目(农业类)管理工作,有效遏制科研活动中的失信行为,建立健全科研失信行为的预防、发现、追责机制,达到营造风清气正的科研环境、提升科研诚信水平的目标。
1.通过委托第三方开展种植产品农药残留专项监测、畜产品和水产品兽药残留专项监测,监测农产品5428批次,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兽药生产、经营等环节的监管,提高兽药产品质量,保障兽药产品安全有效。
2.通过委托1家第三方检测机构对省级日常风险监测及不定期飞行检查监测共计440份肉品及肝脏样品开展水分、糖皮质激素等14个项目实验室检测,全面完成农业农村部部署的生猪等畜禽屠宰质量安全风险工作任务,掌握我区屠宰环节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对检测发现注水及违法添加及时通报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
3.通过对全区蔬菜、水果、水产品等重点品种质量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监管环节开展快速监测(含高通量快筛)样品近22000批次,杜绝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发生。
4.通过委托媒体针对12个重点监管品种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及“两码合一”农产品赋码技术开展宣讲、调查,形成相关视频、报告,引起地方高度重视,进而压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责任。
5.通过委托第三方对我区14个地市开展农产品社会化网格监管服务,协助各县(市、区)、乡镇基层监管人员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风险监测。
6.通过委托有制、修订标准业务能力的第三方单位,加快完成4项农业标准的制修订,包括产地环境、投入品管控、农兽药残留、产品加工、储运保鲜、品牌打造、农产品分等分级等关键环节标准的制、修订。
7.通过委托第三方制作25000张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普宣传海报和宣传手册,强化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兽药)最大残留限量》、科学安全用药等法律法规的宣传。
8.委托1家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农产品相关生物检测,检测种子、加工原料及农产品样品510个以上,以便于掌握我区农产品相关生物安全状况,对检测发现违规违法现象及时通报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
1.“桂字号”农业品牌宣传。(1)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朝闻天下》《新闻30分》2个栏目前后投放农业品牌宣传广告片;(2)通过新媒体全平台发稿1000篇以上,宣传20个以上的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和品牌企业,制作农业品牌纪录片50集,以及制作广西现代特色农业产业、农业品牌、智慧农业等宣传短视频50个;(3)重点培育7个国家精品品牌,支持其制定并实施农业品牌相关的生产标准、产品标准、改进个性化包装设计、提高其品牌营销能力和附加值;(4)在国内一、二线场“桂字号”农业品牌推介或产销对接活动,利用新媒体账号开展线场以上,突出脱贫地区和脱贫村农产品,累计带动农产品销售金额6000万元以上。
2.编纂《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志》,书籍正文版面字数约300万字左右,大力推动广西扶贫开发志、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志编纂,根据实际记录八桂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历程。
3.广西农业宣传。通过在14个中央媒体、4个自治区主流媒体对我区农业进行宣传,在中央、自治区及其他媒体平台发布农业宣传视频、推文等,并制作5部“三农”特色宣传片和展播作品,有效宣传广西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深化农业农村改革、加快建设农业强区等方面成果,多渠道、全方位宣传广西农业农村重点工作成效及亮点工作,提升我区农业农村影响力。
通过完成103007批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补助47个辖区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完成能力提升建设项目,补助439个辖区乡镇完成监管能力提升项目,送检6392个土壤及农产品样品,监督抽样950个饲料质量安全样品,监控抽样415个兽药质量监督、畜禽产品兽药残留样品,完成125个兽药生产、兽用生物制品兽药经营企业证后监管,以及14项屠宰环节风险监测抽样工作等,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供科学依据,提升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以保障全区全年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1.通过奖补1309头回收杂交母水牛、28807头新增犊牛、874头区内引进的公羊与母羊、150头区外引进或胚胎移植奶水牛良种,打造一批牛羊(奶水牛)规模养殖标杆,破解我区牛羊产业发展良种缺乏的突出问题,巩固牛品种改良成果,调动养殖户饲养母牛积极性,增加基础母牛存栏,推行“农民养母牛、企业育肉牛”产业发展模式,实现“小规模、大群体”集群发展。
2.通过奖补79044.553吨收贮牧草,进一步加大农作物秸秆饲料化利用和优质牧草种植的支持力度,保障优质饲草料供应,提高养殖效益。
3.通过奖补4家获农业农村部、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公布的国家级、自治区级牛羊疫病净化养殖场,分病种、分区域、分阶段实施牛羊场疫病净化工作,推动牛羊疫病防疫由重点控制逐步向净化消灭转变,从源头有效防控人畜共患病。
通过实施113个现代种业提升工程补助市县项目,实现种质资源保护水平、育制(繁)种基础条件持续改善提升,加快新品种推广应用,强化种子(种苗)质量监测能力,推动现代种业高质量发展的目标。
新建5个自治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当年每个自治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基本达到“7个有”标准,有科学合理的建设规划,有特色优势的主导产业,有现代化的技术装备,有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有生态绿色发展长效机制,有多元化利益联结机制,有健全的运营管理体系;主导产业产值占产业园总产值的比重达40%以上,园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原则上应高于当地平均水平20%以上。实现打造一批产业特色鲜明、产业链条完整、要素高度聚集、设施设备先进、科技水平领先、生产方式绿色、体制机制完善、经济效益显著、辐射带动有力、组织管理健全的自治区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示范引领现代特色农业高质量发展,经过两年左右的创建期,达到认定条件的,认定为“广西现代农业产业园”,为广西申报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做好项目储备的目标。
通过新建2个自治区级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续建4个自治区级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围绕规模生产基地标准化生产水平提升,农产品初加工、深加工和物流设施设备建设,农业全产业链数字化等建设,市场品牌体系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以及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培育壮大等方面实施补助。建成数个年产值超过100亿元的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推动产业形态由“小特产”升级为“大产业”,空间布局由“平面分布”转型为“集群发展”,主体联系由“同质竞争”转变为“合作共赢”,形成结构合理、链条完整的自治区级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同时,自治区级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项目将作为推荐申报国家级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的重要储备项目。当年建设后,产业集群全产业链产值相比前一年增加10%。
通过建设10个产业强镇,打造一批多主体参与、多业态打造、多要素集聚、多利益联结、多模式创新的农业产业强镇,实现乡村主业强、百业兴、宜居宜业,打造乡村振兴广西样板。培育产业融合主体。通过创新产业组织方式,鼓励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发展农产品初加工,引导农业企业与农民合作社、农户联合建设原料基地、贮藏和加工车间等。鼓励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跟进、小农户参与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实现增强乡村产业发展内生动力的目标。创新利益联结机制。推动龙头企业以乡镇为基地建设加工物流等中心,就近就地吸引农民就业、创业。引导农业企业与小农户建立契约型、分红型、股权型等合作方式,把利益分配重点向产业链上游倾斜,实现促进农民持续增收,让农户更多分享乡村产业发展红利的目标。加快全产业链、全价值链建设。着力支持提高原料基地、仓储保鲜、农产品加工等设施和信息化装备水平,构建特色鲜明、布局合理、创业活跃的乡村产业体系,催生新业态新模式,实现示范引领城乡融合发展的目标。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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