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交易量排名的加密货币交易所- 加密货币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6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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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拟订全市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全市军队、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以及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3.组织指导全市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安置、就业创业。
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拟订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7.组织指导全市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落实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并指导实施。
8.协助开展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国、全区和全市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协助上级部门做好境外我国烈士和外国在华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事宜,配合做好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工作。
9.指导并监督检查全市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11.职能转变。南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服务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为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1.聚焦巩固双拥模范城创建成果,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持续深化“情系边海防官兵”活动,加快拥军支前,平战转换;落实军地互办实事“双清单”制度;持续加强社会化拥军工作;营造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浓厚氛围,巩固发展军政军民团结。
2.聚焦经济发展大局,坚决守好安全发展底线。科学编制“十五五”发展规划。持续推进矛盾问题集中排查整治和攻坚化解;用好思想政治教育基地,拓展思想政治教育平台阵地作用;继续积极解难帮困,着力解决好退役军人急难愁盼问题;做好依法处置、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工作,及时有效把舆情风险控制在萌芽状态,为首府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3.聚焦就业优先战略,全力促进充分就业。大力支持退役军人提升学历,提高退役军人就业保障;用好“E键创业”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加强对就业困难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兜底帮扶;持续加大“拥军贷”投放量,扩大合作银行范围和政策受惠对象。
4.聚焦群体关心关切,提升服务保障水平。加强与数据、卫健、文广旅等部门及支付宝、云宝宝等企业协作,共享整合信息资源。探索在“爱南宁”APP电子健康卡模块为优待证持证人添加专属标签,实现预约时段优先就医;全面推行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一站式”结算,推广良庆区经验,实现30%县(市、区)乡(镇)公立医院“一站式”结算。持续深化退役军人优待定点医疗机构合作项目,鼓励更多县级公立医院(含私立医院)挂牌入驻,扩大“四优”医疗服务覆盖面。全面完成县级以上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划定和不动产登记工作;巩固三年移交工作成果,全力打造“智慧军休”工作品牌;做好伤病残退役士兵和军休干部接收安置;稳妥做好参战参试退役军人身份认定核查、带病返乡退役军人评定、退役军人残疾等级评定等业务审批工作;加强自主择业干部、逐月领取退役金人员服务管理。
南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是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属于行政类单位。核定我局内设机构为“10+1”框架,即10个内设科室:办公室、政策法规科、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科、规划财务科、移交安置科、就业创业科、军休服务管理科、拥军优抚和褒扬纪念科、南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南宁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南宁市委员会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科,加机关党委(人事科)。
南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所属6个二级预算单位为:南宁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福建园休养所、南宁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植物路休养所、南宁军用供应站、南宁市军队离退休干部望州路休养所、南宁市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南宁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以上所属单位均为全额拨款的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改革类别是公益一类。
南宁市退役军人系统现有编制数190个,其中行政编制数30个,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编制数145个,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15个。
南宁市退役军人系统编制内实有人数:公务员30人,参公人员86人、后勤服务人员12人、财政负担外聘人员9人、公益性岗位人员15人、退休人员79人
部门总收入19993.34万元,总支出19993.34万元。总收入比上年预算数17830.40万元,增加2162.94万元,增长12.13%,主要原因是上级提前下达退役安置资金,使结转结余资金增加。总支出比上年预算数17830.40万元,增加2162.94万元,增长12.13%,主要原因是上级提前下达退役安置资金。
2026年部门总收入19993.3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17830.40万元,增加2162.94万元,增长12.13%,主要原因是上级提前下达退役安置资金,使结转结余资金增加。其中:
2026年部门总支出19993.3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17830.40万元,增加2162.94万元,增长12.13%,主要原因是上级提前下达退役安置资金,使结转结余资金增加。部门支出主要包括:
(一)2026年当年支出预算(不含补助县区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842.0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4.24%,比上年增加7460.98万元,增长79.53%,主要原因是:自主择业干部医保费由卫生健康支出转至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中列支,同时上级提前下达退役安置资金。
(2)卫生健康支出2920.2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4.61%,比上年减少5317.19万元,下降64.55%,主要原因是:自主择业干部医保费转至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中列支。
(3)其他支出14.1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07%,比上年增加12.15万元,增长598.52%,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按照实际帮扶需求开展退役军人帮扶后,结转上级转移支付退役军人帮扶援助金。
(4)住房保障支出216.9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8%,比上年增加7.00万元,增长3.33%,主要原因是:在职在编人员晋升及增加,使缴费基数增加。
基本支出预算6357.77万元,占支出预算31.80%,比上年增加217.85万元,增长3.55%。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5119.57万元,占基本支出总预算80.52%,比上年增加138.16万元,增长2.77%,主要原因是:在职在编人员晋升及增加。
(2)商品和服务支出566.53万元,占基本支出总预算8.91%,比上年增加110.89万元,增长24.34%,主要原因是:按照在职在编人员定额标准编制。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71.67万元,占基本支出总预算10.56%,比上年减少31.20万元,下降4.44%,主要原因是:按照在职在编人员、市本级财政负担军休人员及军休遗属实际情况编制。
(1)商品和服务支出1959.12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预算14.37%,比上年增加63.35万元,增长3.34%,主要原因是:上级提前下达退役安置资金用于开展退役军人事务工作。
(2)资本性支出118.75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预算0.87%,比上年减少12.99万元,下降9.86%,主要原因是:减少办公设备购置。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553.58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预算84.73%,比上年增加7303.89万元,增长171.87%,主要原因是:自主择业干部医保费由工资福利支出转至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列支,同时上级提前下达退役安置资金用于军休人员待遇保障。
(4)工资福利支出4.12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预算0.03%,比上年减少5407.12万元,下降99.92%,主要原因是:自主择业干部医保费由工资福利支出转至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列支。
我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共14.1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2.03万元,增加12.15万元,增长598.52%,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按照实际帮扶需求开展退役军人帮扶后,结转上级转移支付退役军人帮扶援助金。
我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共0.00万元,比上年数预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我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我部门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4.07万元,同口径比2025年度预算数32.34万元,增加1.73万元,增长5.35%,具体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2026年预算安排0.0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我部门无因公出国(境)费。主要用于:我部门无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6年预算安排27.07万元,较上年增加1.79万元,增长7.08%,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6年预算安排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我部门无公务用车购置费。主要用于我部门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6年预算安排27.07万元,较上年增加1.79万元,增长7.08%,主要原因是2025年本系统二层单位共购置军休干部用车3辆。主要用于:保障军休干部。
(四)公务接待费2026年预算安排7.00万元,较上年减少0.06万元,下降0.85%,主要原因是厉行勤俭节约,按照实际需求按标准支出。主要用于:接待公函来函的其他地区单位来邕调研学习等接待。
202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566.53万元(指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比2025年预算455.64万元,增加110.89万元,增长24.34%,原因主要是:2026年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退休干部及军队无军籍退休职工的公用经费纳入基本支出预算,导致离退休公用支出比上年大幅增加。
我部门2026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949.5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431.31万元、工程类采购359.99万元、服务类采购158.2万元。
2026年纳入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管理的项目3个,涉及金额74.78万元,其中:优抚对象体检经费项目预算金额42万元,主要购买优抚对象健康体检服务服务(购买服务内容简介);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项目(政府购买服务类)项目预算金额16.78万元,主要购买退役军人创业孵化基地、创业产业园运营及提升建设服务。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部门房屋面积共计10129.38平方米,房屋期末账面价值3004.67万元;共有车辆15辆,其中,应急机要通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4辆,部门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我部门2026年所有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本级项目74个,预算资金9710.91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5个,预算资金2240.94万元。绩效目标情况详见报表(日常运转类项目、工资类人员经费项目和涉密项目等除外)。
项目一:项目名称: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下拨县区),预算资金280万元,2026年度绩效目标为:完成对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补助;对所在单位无力支付和无工作单位的七至十级残疾军人旧伤复发的医疗费用给予补助;其他优抚对象的医疗补助,按2016年预算支出水平测算。提高重点优抚对象的服务质量,进一步规范、完善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机制。设1条数量指标:医疗补助一至六级残疾军人数量≥240人;设1条质量指标:符合条件的人员按要求发放准确率100%;设1条时效指标: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发放及时率100%;设1条成本指标:一至六级残疾军人补助标准≤2000元/年/人;设1条社会效益指标:优抚对象补助覆盖率100%;设1条满意度指标:优抚对象满意度≥90%。
项目二:项目名称无军籍退休职工退休费,预算资金1422.74万元,2026年度绩效目标为落实无军籍退休职工生活待遇,保障退休职工思想稳定,设1条质量指标:退休费发放到位率=100%;设1条时效指标:退休费资金兑现及时率=100%;设1条成本指标:退休费总成本≤1422.74万元;设1条社会效益指标:退休费目标人群覆盖率=100%;设1条满意度指标:无军籍退休职工满意度≥90%
本部门2026年部门预算新申请财政资金安排且实施期内支出计划资金总额500万元及以上的重大项目0个,已实施事前绩效评估项目0个,其中,本部门2026年部门预算没有新申请财政资金安排且实施期内支出计划资金总额500万元及以上的重大项目项目申请预算本部门2026年部门预算没有新申请财政资金安排且实施期内支出计划资金总额500万元及以上的重大项目万元,评估结论为本部门2026年部门预算没有新申请财政资金安排且实施期内支出计划资金总额500万元及以上的重大项目,实际预算安排本部门2026年部门预算没有新申请财政资金安排且实施期内支出计划资金总额500万元及以上的重大项目万元。
本部门对91个2024年度项目开展绩效自评,评价结果为一等的项目85个,二等的项目4个,三等的项目1个,四等的项目1个;对11个2023年结转2024年项目开展绩效自评,评价结果为一等的项目9个,二等的项目2个,三等的项目0个,四等的项目0个。结果应用情况如下:
本部门对11个2023年度项目开展部门评价,分别为退役军人帮扶援助资金(自治区转移支付)、退役事务综合项目、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补助经费、物业管理费、军休服务管理机构用房项目资金、设备购置、办公设备购置、办公场所墙体翻新经费、自主择业干部体检费及不予公开项目。评价结果为:一等9个,二等2个。结果应用情况如下:项目根据自评发现的问题,完善了相关制度,自评中发现的主要问题为项目推进与资金支付滞后。由于项目前期规划缺乏前瞻性,未制定明确的阶段推进时间表,对项目启动时机与资金使用节奏的统筹不足,导致个别项目未按计划节点推进,存在明显拖延,部分项目直至下半年才启动,直接导致后期资金支付压力集中,未能及时支出。部分项目执行率较低,2026年应强化项目前期规划,加快推进节奏与资金执行,项目启动前制定详细的年度推进计划,明确各阶段关键节点与完成时限,确保项目按计划有序开展,避免拖延,前梳理项目资金需求与支付节点,根据项目推进节奏合理安排资金使用,避免后期集中支付导致的紧张问题。
有22个市本级项目核减2026年预算,资金合计1690.96万元,另增加22个上级提前下达退役安置项目。有13个项目根据自评发现个别绩效指标设置不合理。对指标设计的科学性、完整性把握不足,未充分结合项目实际范围与目标进行规划,导致部分指标值设定不合理,部分指标存在缺漏,未能全面体现项目所有核心内容。有9个项目发现为项目推进与资金支付滞后。由于项目前期规划缺乏前瞻性,未制定明确的阶段推进时间表,对项目启动时机与资金使用节奏的统筹不足,导致个别项目未按计划节点推进,存在明显拖延,部分项目直至下半年才启动,直接导致后期资金支付压力集中,未能及时支出。部分项目执行率较低。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聚焦项目绩效自评核心业务,着力提升相关人员业务实操能力,夯实绩效自评工作根基。同时精细化开展指标设计工作,结合项目实际推进情况、目标定位与考核要求,进一步优化完善项目绩效指标及对应指标值,确保指标设置科学合理、贴合实际、可量化可考核,切实发挥绩效指标的导向与约束作用,提升绩效自评工作的精准性与实效性。二是严把项目前期规划关口,统筹优化项目推进节奏,全力加快项目实施与资金执行进度。一方面,在项目正式启动前,制定详实完备的年度推进计划,细化拆解各阶段工作任务,明确关键节点、责任主体与完成时限,建立全流程闭环管控机制,保障项目依规按序高效推进,坚决杜绝项目拖延、进度滞后等问题。另一方面,提前梳理摸排项目全周期资金需求,精准核定各环节资金支付节点,结合项目实际推进节奏,科学统筹、合理调配资金使用,做好资金预判与规划,有效规避后期资金集中支付引发的支付压力过大等问题,实现项目推进与资金使用同频同步、高效协同。
《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第二十四条: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和各部门在依法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时,对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不予公开。部分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按照下列原则处理:
(一)同一功能分类款级科目下,大部分项级科目涉密的,仅公开到该款级科目;
(二)同一功能分类类级科目下,大部分款级科目涉密的,仅公开到该类级科目;
(三)个别功能分类款级科目或项级科目涉密的,除不公开该涉密科目外,同一级次的“其他支出”科目也不公开。
3.经营收入:指事业部门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结余分配:指事业部门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部门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县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